原标题: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邦国决定逮捕
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杨邦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邦国简历
杨邦国,男,汉族,湖北省钟祥市人,1962年10月出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至1984年6月,任钟祥县胡集中学教师;1984年6月至1990年10月,先后任钟祥县胡集区公所宣传干事、组织干事,钟祥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督办科科长;1990年10月至1994年8月,先后任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正科级干事;1994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省委办公厅综合处(综合二处)副处长;2000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省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2004年4月至2012年9月,任省委督查室主任(副厅级);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督查室主任;2015年3月,任省委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