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项目验收后成员可获学分认定

日期:08-01
创新创业

原标题:教育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验收后成员可获学分认定

新京报快讯(记者冯琪)8月1日记者获悉,教育部近日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高校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团队成员可给予学分认定。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国创计划。教育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确定重点资助领域。该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每个学生一学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项目参与成员方面,《办法》指出,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费用方面,项目申报基本条件为,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高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项目资助额度标准。

另外,项目选题需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

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项目完成后需结题验收

《办法》明确,国创计划项目完成后,均需进行结题验收,履行必要的结项手续。国创计划项目团队成员、导师,如对结题验收结论有异议,可向高校有关部门提出。

高校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团队成员可根据实际贡献给予学分认定,对导师给予相应工作量认定。国创计划项目执行较好的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据《办法》,高校要按年度编制国创计划项目进展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整体概况、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支持措施和实施成效等。年度报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新京报记者冯琪校对范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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