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东莞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开课
▲2019年东莞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开班仪式现场司法局供图
7月30日起,我市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举办2019年东莞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在接下来的半个月中,来自全市各镇街、村居、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骨干约400余人将分3批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市司法局联合学校共同参与举办。和以往培训相比,这次培训涵盖了全市32个镇街、1个高新园区、125个派出所以及有关行业专业领域调解组织,参与培训专职调解员人数400余人,为历史最多。从7月30日起,连续三周,每周二至周四各举办一期培训,在培训的组织与保障上增加了难度。
此次培训针对性强。立足近年来调解员在实践中的理论需求,着眼调解形势的发展,在内容上突出实战性和前瞻性,市委党校、两级法院、市人力资源局等有关老师,将结合我市矛盾纠纷特点与规律,进行课程设计,精心授课。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市、镇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人民调解机制、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访调对接、警调对接和诉调对接制度成效逐渐显现,部分重点领域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力度加大,医疗、交通、公安派出所等设立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市探索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调解案例/
想退回报名费被推搡摔伤调解员耐心说理解决纠纷
雷某被大朗镇某少儿舞蹈机构广告宣传的舞蹈兴趣班所吸引,给她5岁的小女儿小雨报了舞蹈兴趣班,报名费花了一万元,但是上了4节课后,小雨都没有产生兴趣,怎么哄她都不愿意继续去上课。今年4月6日,雷某打电话给培训机构咨询退费问题,但培训机构的业务员说,合同写明了培训开始后不再退费,孩子不愿意学是不能退费的。
雷某电话沟通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毕竟是一万元,只上了四节课,全部报名费都不能退,说什么她也不能接受。她就直接去培训机构找经理汪某理论,结果一言不合双方吵了起来,雷某在推搡中摔倒在地,手臂擦破了。雷某遂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来看了后,觉得达不到立案标准,就送到大朗镇调委会驻大朗派出所调解室调解。雷某本来只想让培训机构退还没上课的学费,经过这么一摔,她就坚持要把学费全额退还。
调解经过
针对此事,大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大朗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员李雪莲进行了调解。
以下为李雪莲自述的调解过程。
来到调解室后,我看到雷某手臂有一点流血,就先帮雷某处理手臂上的伤口,给双方倒了水,缓和双方激动的情绪。经过调查,雷某花了一万元报的兴趣班是学拉丁舞,一个学期共20节课,实际上培训机构也认真在教,主要问题在于,这是个舞蹈兴趣班,但是小雨上了4节课还是没有对拉丁舞产生兴趣。我就问小雨,上这个兴趣班好不好玩啊?她摇头。问她上了4节课后喜欢拉丁舞吗?她说不喜欢。这可能是因为这个拉丁舞课程跟小雨现在的年龄阶段不太符合,小朋友没有兴趣就不愿意学。
我就跟培训机构讲,兴趣班的前提是兴趣,强迫一个对没有兴趣的小朋友学拉丁舞是达不到效果的,而且还没有上的课程费用不退款,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格式条款在诉讼的时候是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最终也会影响你们的信誉。雷某被你们推倒受伤,虽然伤得不重,但作为商家,你们也应该向她道个歉。
经过这么一说,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汪某接受了我的提议,向雷某道歉了,并表示愿意退剩下的16节课的学费。经过劝说,雷某也接受了。
调解感悟
消费纠纷的调解案件,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合同往往是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消费者很容易“有苦难言”。虽然说不平等的格式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但走诉讼程序比较烦。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消费合同前,要养成认真查看合同内容的习惯,确定无误后再签字建立合同关系。如果发生了纠纷,可以尝试通过消协投诉或者通过调委会调解。(记者付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