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健一审被判24年

日期:07-26
王世健一审

原标题:王世健一审被判24年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高潮)今天,海口中院对王世健等27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当庭公开宣判,王世健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保护伞”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邢增能被判10年,其他25人被判处21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审理,海口中院依法认定王世健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固定成员19人,其中组织领导者1人,骨干成员4人,积极参加者8人,一般参加者6人。法院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王世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有期徒刑21年6个月至19年不等刑罚;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有期徒刑18年至10年不等刑罚;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9年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案件其他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分别处以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涉黑犯罪的“保护伞”、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邢增能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口中院受理的第三起涉黑重大案件,特别是该案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非法釆矿的犯罪行为,社会影响力较大。海口中院仅用两天半时间就完成了案件的庭审和宣判,实现了高效审结,体现了从重从快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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