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案公开审理

日期:07-24
王世健海口公开审理

原标题:海口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案公开审理

本报7月23日讯(记者高潮)23日,海口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一案。该案中,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邢某能充当“保护伞”被控受贿51.5万元。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达17项,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控非法敛财2300万余元。

该案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多达40余项,并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非法采矿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等17项罪名。

海口市检察院起诉指控:王世健因长期吸食毒品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9年1月2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王世健以同族、狱友、毒友关系为纽带,相继纠集王蕃立、王程等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在甲子镇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非法采矿、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村民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邢某能系该案中的“保护伞”。2010年至2018年期间,邢某能利用任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甲子派出所副所长的职务便利,为涉黑团伙头目王世健以及辖区内的砖厂等单位和个人在涉警事务方面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1.5万元。

该案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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