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新规稳房租 专家:更多城市或跟进

日期:07-04
承租人深圳城中村

原标题:深圳拟出台新规稳房租专家:更多城市或跟进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4日电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消息,今天(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个人在政府租赁平台上签约且租金不高于指导价的,在2023年底前实行零税率。

《意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租赁住房民生属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稳租金、稳预期”发展目标。

《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等6大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主体备案制度,全面实施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制度,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等。

资料图:深圳夜景。中新社记者杨可佳摄

资料图:深圳夜景。中新社记者杨可佳摄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意见》提出了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的目标,力争到2022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60万套,其中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以及加大新增建设筹集、盘活存量租赁住房两方面的具体政策方向,并明确租赁住房出租要求。

《意见》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规定的自有住房、配套宿舍筹集租赁住房;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和改造提供租赁住房;探索盘活各类空置住房用于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措施。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

针对住房租赁市场随意涨租、行业无序竞争等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主体备案制度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加强行业监管等政策设计。同时,为切实发挥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租金价格指导力度,提出在政府租赁平台上签约且租金不高于指导价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对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并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且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适当降低增值税征收率;对个人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且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税,2023年底前,综合征收率为0%。

规范城中村规模化改造和租赁经营行为

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确实存在改造后租金上涨并带动周边租金上涨预期的现象。为此,《意见》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加强对城中村规模化改造的指导,合理设置租赁企业准入门槛,通过计划引导、规划统筹、价格指导等手段,有序推进城中村规模化改造,同时,提出保护承租人权益的措施要求。

《意见》指出,进驻城中村开展规模化改造的,租赁企业应当直接与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协议,应当给予原承租人3个月以上搬离期限,不得通过提高租金等方式诱导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驱赶承租人。改造后出租的,租赁企业应当优先满足原承租人的租赁需求,并参照租金指导价格合理定价,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用水用电价格。

发挥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作用

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是规范行业及市场行为、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措施的重要抓手,《意见》提出了加快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和加强信息化建设两方面的政策措施,要求建立全市住房租赁相关信息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同步发布的长效机制。

《意见》通过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实现找房、看房、选房、签约、备案及租金、水电等费用缴纳,实现虚假房源认定,提供居住证办理、积分入学、积分入户、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租赁补贴、税收优惠、租赁咨询等一站式公共服务。个人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租房补贴等住房优惠政策的,须已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

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

参照国家及我市现有或拟出台的文件及政策,《意见》从加强租赁法制建设、创新用地出让方式、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

《意见》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税收政策,将现行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政策,扩大到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全面落实与住房租赁、房屋租赁经营有关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整顿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意见》提出了严厉打击租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租赁贷款监管和鼓励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等三方面的整顿措施。

《意见》鼓励承租人和社会各界运用“12345”热线及其它方式投诉、举报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市消费者委员会、住房租赁行业组织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捏造夸大事实、炒作租金上涨、散布虚假信息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专家:后续或有更多城市出台稳租金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此次深圳出台《意见》具有很明确的导向,即租赁市场的价格管控也开始出台。这也是全国第一个较为全面的“稳租金”的政策,其政策框架和具体做法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后续预计会有更多城市出台稳租金的系列政策。

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明确,要落实租金调控目标,建立住房租赁指导发布制度,提高租金透明度。对于租金的稳定,政策要求专业化规模化的企业需要发挥稳租金的作用。从稳定的措施看,政策提到租金指导价格的概念,即实际操作中的租金原则上不应该高于指导价。这个规定体现了深圳市场“控涨幅、稳预期”的导向。

严跃进认为,相对过去一些行政性管控租金的做法,深圳此次也提出市场化管控的新思路。比如说政策规定对于积极登记和备案的租赁行为,相关企业可以享受降低增值税征收税率的优惠。对于此类政策来说,通过税收手段引导企业规范租赁行为,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这体现了监管层对于稳租金的相关企业的优惠政策。(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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