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洞村这座标准化谷物烘干中心的场地约500平方米,而该工程验收单上显示面积有1031平方米,这明显有问题。”此前,乐业县纪委监委派出检查组到该县甘田镇九洞村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在翻阅材料和实地走访中发现了疑点。
检查组工作人员随即找了测量工具对场地进行测量,发现该工程项目的场地实际面积仅为444.7平方米,比验收的面积少了一半,很可能存在虚增工程量来套取补助资金。
为查明事情真相,检查组立即找到九洞村支书兼九洞村劳务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深入了解具体情况。
“当时是由我代表公司和县农机中心签订合同,在九洞村建设一座标准化谷物烘干中心,项目建成后补助资金最高有30万元,当时由于九洞村劳务公司没有建设资金,就与个体户李某达成合作协议,由九洞村提供建设场地,李某负责出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由李某享受。”黄某详细说明了项目建设的情况。
“项目的场地面积少了那么多,你都没有发现吗?”检查组继续追问。
“当时工程项目总造价约68万元,我们是聘请深圳某专业公司出具造价咨询报告书的,项目造价总费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黄某振振有词。
为进一步确保核查全面准确,该县纪委监委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该工程重新核算,最终复审工程投资总额47.6万元,核减造价21万余元。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建设总投资的45%计算,九洞村劳务公司虚报工程量多获得国家补助资金77944元。
在出示的证据面前,黄某很快交代了实情。原来,在推动项目实施时,个体户老板认为项目补助太少,不愿意出资建设,为获得更多的国家补助资金,减少村集体资金的投入,该县农机中心主任黄某、副主任周某、工作人员黄某共同商量,决定让村级劳务公司在申请补助时通过虚增项目建设工程量来提高项目总投资额,通过提高获得补助金方式促成个体户老板垫资加快建设,并在项目完工后将多获得的补助金拨付给了个体户老板,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
最终,县农机中心主任黄某、副主任周某、工作人员黄某和九洞村支书黄某等5人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同时,针对问题乐业县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县农机中心对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进行限期追缴,并全面排查整改农机项目建设、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8个,有效保障惠民惠农资金真正惠及于民、安全高效使用。(乐业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