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宁:宽严相济提升“四种形态”运用精准度
“之前我还担心会不会被给予纪律处分,现在我心中的石头落地了。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爱,以后我一定引以为戒!”怀宁县一乡镇纪委对村干进行诫勉谈话时,该村干激动地说。
近年来,怀宁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度,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性。
综合考量六大因素。综合考虑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违纪性质、违纪情节、被处理人员认错态度、一贯表现、处理效果等六大因素,注重政治考量、整体把握和执纪平衡,选择恰当处理方式。
筑牢“第一道防线”。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对党员干部做到常教育、常提醒、常监督。针对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进行提醒教育;对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对系统性问题公开通报,点名批评。
精准运用组织处理措施。根据案件违纪情节、性质等,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力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纪法效果。今年1至5月,县纪委监委对6名党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给予组织处理。
有效实现法法衔接。对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检察院、法院派员共同商讨,提升办案质效。全程跟踪公诉、审判环节进展,及时沟通衔接,旁听庭审,关注焦点问题辩论,仔细比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刑事判决书,深入分析事实认定发生变化的原因,找准存在差距,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安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