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紧扣“三项重点”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郑文强
深入开展“厕所革命”,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民生小事大情怀,看似民生“小事”的厕所问题,却事关群众利益和生态环境。海口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农村改厕列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将农村“厕所革命”当做大事来抓,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农村家庭卫生厕所178117户,普及率97.86%;今年已完成改厕1769户,占年度任务的59%。
坚持目标引领,落实工作责任。海口市政府与各区、各有关单位签订《海口市农村改厕项目管理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了属地管理为主、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突出观念转变,加强宣传发动。海口市编印《海口市农村改厕指南》宣传画册,分类对农村老年人、年轻人和少年儿童有针对性地宣传引导,使农户明白农村改厕的意义、技术参数、使用和管理,最终达到农户从“政府要我改”到“我自己要改”的观念大转变。
强化技术引导,确保工程质量。海口市抓好技术培训,制作透明的三格化粪池模型,规范施工标准,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村镇建筑工匠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达到技术规范,确保使农村改厕工作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加大财政投入,推动以补促改。海口市每年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18年,海口市还提高了补助标准,一般农户扶持补贴资金由900元/户提高到1600元/户,贫困户增加补贴金额1600元/户。
创新体制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强筋固本
近年来,海口市紧扣农村“资源、资产、产业”三要素,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走新路。2018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1.36亿元,同比增长186.6%。现有“空壳村”比上年减少65个,同比下降40%。
完善制度建设。海口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落实“三权分置”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探索开展农村土地资本化、资产化试点,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方式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每个贫困“空壳村”有一名市、区领导和镇领导联系帮扶,挂钩联系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培植稳固财源。在海口市近郊,大力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采取独资、合股等形式建设铺面、厂房、库房等。在远郊,通过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光伏、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推动贫困村光伏产业发展,11个村光伏发电项目完工,实现并网发电,为每村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约6万元。同时,引导各村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涌现出仁里农旅结合、统历岭都市瓜菜等一批特色集体经济。
激发内生动力。2017年,我市琼山区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至2018年底,琼山区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今年初,秀英、龙华、美兰等3个区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为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化“三治”融合,创新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海口市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筑牢基层战斗堡垒。海口市探索村(社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星级评定管理制度,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加大基层经费保障,强化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新建41个党群活动中心。选派270支乡村振兴工作队822名队员到农村基层一线,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夯实乡村民主基础。海口市进一步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机制,推广“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民主协商工作机制,探索社区议事协商主体“6+X”模式。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大力推行“四议三公开”工作法,全面规范村(居)务公开的程序、方法和内容,推进村权、村事在阳光下运行。推进秀英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创新基层管理服务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
提升农村精神风貌。海口市坚持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为抓手,按照“服务中心、慈善中心、信仰中心“的建设目标,推进乡村文明建设。2018年,琼山区、美兰区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5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市、区)。目前,两个试点区已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个、实践所11个、实践站138个。完善了场所功能配套,利用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为群众提供宣传讲座、文艺演出、图书借阅、康复理疗、健康指导等全面、细致、贴心的服务。深入开展扶困助残送温暖,关心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活动。试点推出14家社区长者乐园,60岁以上的城市低保、失独、孤寡困难等老人只要支付5元,就可享受“两荤一素一汤”套餐。通过政策宣讲、文体活动、关爱帮扶等实际行动,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海口市在区镇(街)村(居)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交通、旅游、医疗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6家。聚焦商事纠纷,成立商会总会调委会,选聘退休资深法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全链条服务,有效降低解决矛盾纠纷的时间成本。建立镇、区、市三级矛盾纠纷研判机制,村(居)每天排查、上报矛盾纠纷,镇(街)每周、区每月、市每季召开矛盾纠纷研判会,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全市共调处基层矛盾纠纷1.9万多件,成功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