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冒充民警骗钱财招摇撞骗领刑罚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河曲县楼子营镇的鲁某却趁火打劫,骗起了同村村民,最终锒铛入狱。近日,河曲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招摇撞骗案,被告人鲁某因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追缴其非法所得退还被害人。
2018年6月份某天,被告人鲁某得知同村村民鲁某某家中丢失现金,想到鲁某某文化程度不高、社会经验不足,便决定假冒河曲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邬某的身份对鲁某某进行诈骗。经过精心计划,鲁某冒充邬某打电话给鲁某某,让其向鲁某咨询案件侦办情况,以此取得了鲁某某的信任。后鲁某又以侦破案件、提起公诉、开庭审理等环节需要疏通关系为由,先后九次骗取鲁某某人民币合计6400元。该涉案款已被鲁某全部挥霍。
河曲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鲁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鲁某当庭认罪,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本案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告人鲁某从重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鲁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非法所得6400元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