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炼铅致土地污染淮南潘集区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庭审现场。
正义网淮南6月19日电(通讯员赵武邵媛) 6月17日,由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赵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潘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显示,赵某、邢某杰、邢某建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非法破解废蓄电池后获得的废蓄电池极板等作为原料,采用直接熔炼方法,提取铅并制作铅锭出售,杨某群明知他们非法炼铅,仍提供炼铅场地和生产用电,造成当地土地污染。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所起到的作用、主观恶性以及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赔偿责任的划分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检方认为,杨某群虽然未直接参与非法炼铅生产活动,但是提供了生产条件,是帮助犯,也是共同侵权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同样应当承担责任。
最后陈述阶段,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法庭决定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