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海:实行“一案一反馈”逐案开出“处方单”
“这个案件存在定性不准、适用条规错误、遗漏条规、装订不规范等9个方面问题......”近日,北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受理审核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兼职取酬案件后,开出“处方单”,填写《审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案件审查室,要求按有关规定补充完善。
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北海市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方法,由案件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一案一反馈”工作,采取“问诊”办案模式,坚持每审理一个案件,列出一份“处方单”,及时向审查调查部门反馈案件存在的问题,引导审查调查部门落实问题整改,做深做实审核把关、监督制约工作。
为规范开展“一案一反馈”工作,案件审理部门制定了审理反馈流程,创新制作了《移送案件审核表》。收到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案件后,审理人员根据《移送案件审核表》模板开展质量审核工作,对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留置措施、财产处置、证据搜集、笔录制作、事实认定、定性处理、法规引用、移送审理等每个环节、每份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帮助审查调查部门发现程序漏洞,查找质量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召开室务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以列清单的方式制作《审理意见反馈表》,及时反馈给案件审查调查部门。案件审查调查部门对标《审理意见反馈表》所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件质量问题整改,及时查漏补缺,保证案件质量。
“以问题‘处方单’的方式进行一案一反馈,从细微处入手,从形式上创新,既是监督制约,更是密切了协作配合,强化了工作衔接。特别是审理部门能够在接收案件后快速审核反馈,给问题整改赢得了时间,有效防止案件带病上会。”案件审查调查同志部门普遍认为,一案一反馈的有效做法,像是医生的“把脉问诊”,为案件审查调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诊疗方案”。
严格的把关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有效提升。2019年1至5月,北海市纪委监委机关立案29件,案件审理室共审结案件25件,发出《审理意见反馈表》25份,提出反馈意见168条,案件审查调查室查漏补缺案件质量问题168个。以“一案一反馈”为抓手,完善部门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案件质量问题反馈、交流和提高的良性循环。(北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