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尽心履职的人民陪审员
□本报记者杜润涛
他不忘初心,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宣传阳光司法正能量;他就是获得“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的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柯鸿。
柯鸿,200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龙华区海垦街道垦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2005年5月被选任为龙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14年来,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善于化解矛盾,在陪审席上默默地付出,以实际行动履行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书写新时代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采。
不忘初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按照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参与审理事实认定,在案件评议过程中,可以独立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
为了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柯鸿坚持每天学习法律知识、法规政策和阅读《人民法院报》,不断总结审理案件积累的经验。
“阅卷、庭审、合议,当时是既紧张又兴奋。”说起2005年第一次作为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柯鸿仍记忆犹新。“通过第一次作为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让我清楚地认识到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责任,也明白自己在审判能力、经验和法律知识方面的不足。”柯鸿说,为了尽快熟悉工作,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