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白银:用好谈话函询力戒简单泛化
甘肃省白银市纪委监委紧扣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将谈话函询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不断探索丰富方式方法,切实防止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简单泛化。
在线索处置过程中,白银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抓早抓小和“四种形态”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研判、分类处置,对反映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采取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加大线索处置中谈话函询比重,力戒凡问题线索必核,既减少了存量、遏制了增量,又避免初核问题线索过多过频。2018年以来,共采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76件次。
白银市纪委把功课作在前面,加大对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把关,通过规范、严肃、高质量的函询或谈话,力求在短时间内把函询谈话的问题讲清楚,说明白。在谈话函询材料审核把关中,白银市纪委监委坚持做到三“看”:一看是否按照要求把被谈话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对没有说清楚、谈透彻或者故意遮遮掩掩、留有余地的,严肃批评教育,要求重新作出说明,原有的说明材料留存相关监督检查部门,作为谈话函询对象是否对党组织忠诚老实的重要证据材料。二看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善。谈话函询除要求谈话函询对象作出说明外,还要附相关证明材料,看是否与谈话函询对象说明的情况一致。对证明材料不完善的,限期补齐;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材料的,依照程序直接转入初步核实。三看签字背书是否完备。谈话函询对象的书面材料除个人签名外,还要由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
重视谈话函询结果运用,力戒“谈而无果”“一函了之”。白银市制定了《白银市纪委监委了结处置问题线索暂行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和程序,把谈话函询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手段,有效处置一批问题线索,切实发挥了谈话函询抓早抓小、警示震慑作用。对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通过下发《谈话(函询)结果告知书》的方式,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使之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注重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要求凡是被谈话函询予以了结的,必须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被谈话函询对象必须在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接受组织监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让问题轻微的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确保谈话函询效果最大化。(供稿:朱鹏编辑:黄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