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日期:05-29
西藏自治区监察组纪检

原标题: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近日,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办法》是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的制约和推动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职责标明“红线”、划定“雷区”。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要逐字逐条学习领会,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解读,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要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防审查调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陈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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