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业务培训班圆满结束

日期:05-24
西藏自治区培训班纪检监察

原标题:2019年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业务培训班圆满结束

近期,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拉萨举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业务培训班。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各市(地)县(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高校纪委书记等280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班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视野开阔、注重实效,邀请一批国内权威、业务顶尖、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进藏授课,包括长江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计划,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庞良程,全国知名经济学家、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吴庆,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专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九处处长李慧海,睡眠医学专家、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精神科学系副研究员、南方医科大学主任医生、心理治疗师刘帅,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雷戈等,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各位学员充分研讨,结合实践大家获得许多启示:一是从人民立场、选人用人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盯关键突出问题等四个方面推动政治监督明目带牙强起来。二是正确把握监察法规定的六大类对象的监察范围,既保证对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全覆盖,又防止将不属于监察对象的人纳入监察范围。三是准确领会监察管辖的原则内涵,确保分工明确、协同高效。四是准确把握党纪政务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关键体现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考虑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因素和现实状况。五是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的关键是证据衔接,监察机关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六是善于挖掘和突破七类案件线索,用敏锐眼光发现细节突破案件。七是开展案件初步核实要坚持五个原则,切实提升办案成效。八是监察办案中要注重“八先八后”的总体策略,始终围绕薄弱环节进行深挖扩线。

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班针对性、理论性、实践性、法律性都相对较强,有效解决了各单位深入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知识不全、能力不足、担当不够的问题,为下一步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起到了充电、加油、奠基、引航的作用。接下来要总结培训经验,进一步深化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靶向培训效果,为针对性更强、更细分具体的培训需求设置主题课程以提升培训成效,并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确保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得到依法惩处,同时也要注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日常监督执纪要从发现问题到遏制问题转变,切实把防微杜渐落实到各个监督检查环节,抓好决策前防范、执行中纠偏,确保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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