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全面实施
人民群众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到当地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免费咨询值班法律服务人员。5月22日,省政府召开“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对这项便民工程的实施进行了介绍。目前全省117个县(市、区)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1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了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人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是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要全力办好的八件民生实事之一。目前已经正式推行一个半月,全省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万人次,开展普法宣传913次,协助人民调解342次,引导群众获取法律援助567次,群众满意度达99.3%。便民工程的服务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法机关曾从事审判、检察、法律服务管理等业务工作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及其他从事法律事务的非公职人员等。便民工程主要从事五项服务内容:一是提供法律咨询,就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重点问题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协助人民调解,配合人民调解组织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四是服务过程中遇到群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及时引导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五是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据介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工作日、乡镇工作站每周一次提供服务,广大群众可以通过当地司法局获取各中心(站)详细地址和法律服务人员值班时间。为监督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工作,省司法厅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置了群众满意度评价功能,每咨询一次评价一次,咨询对象既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评价,也可以线下评价。今后还将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抽检等方式不定期督导检查,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实行动态监管,建立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杨文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