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近日,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组织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办法》将信访受理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卷宗管理6大环节的工作过错一并纳入,涵盖工作全流程,形成闭环链条。不仅明确追责原则,还区分个人和集体责任、承办人员和主管人员责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任等,使追责更加精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全文通读逐条逐项学习,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研讨,确保了解和熟练掌握《办法》内容。
下一步,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将高标准、严要求把执纪问责的环节严格起来,监督监察程序规范起来,正确行使纪检监察机关权力,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确保审查调查工作不出问题。(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王元元/责任编辑陈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