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回应被起诉:清华大学联想力过于丰富

日期:05-09
清华大学石城县清华

原标题: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回应被起诉:清华大学联想力过于丰富

新京报讯(记者高杨)据时间视频报道,5月8日,江西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在庭审中对清华大学的起诉进行了答辩。石城县清华幼儿园称,清华大学没有证据证明,石城县的居民会将清华幼儿园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清华大学有任何关联。石城县清华幼儿园认为,清华大学的联想力过于丰富,只因为名字与其相同,就要求一家风牛马不相及的小小幼儿园赔偿50万,“其实是霸道,是名副其实的‘学霸’”。

在庭审中,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发言人还指出,“清华”二字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元素,具有极为丰富的含义,如景物清秀美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清华大学不具有‘清华’二字的著作权,也不存在专属权。”石城县清华幼儿园还举出了江西婺源清华镇、石城县清华大道的例子,以说明“清华”二字在中华大地上被广泛使用。

此外,石城县清华幼儿园称,原被告双方主体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侵权行为,清华大学及清华幼儿园双方都没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因此谈不上扰乱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1月29日,清华大学对石城县清华幼儿园提起民事诉讼,称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在经营幼儿园过程中,使用了“清华字样”,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在起诉状中,清华大学称,其前身为1911年创建的清华学堂,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其于2009年1月28日取得第4724561号“清華大学”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范围均为第41类“学校(教育)、培训”等服务。国家商标局于2006年10月16日将“清华大学(清华)”认定为驰名商标。2006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第1481号民事判决书中认定“清華”为驰名商标。

因此,清华大学认为,石城县清华幼儿园登记注册并使用了“清华”园名,与清华大学驰名商标及校名“清华”构成近似,且容易造成混淆,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清华大学据此对石城县清华幼儿园进行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且登报道歉一个月,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50万元。

据悉,以商标侵权为由,清华大学已在江西省提起多个诉讼。

新京报记者高杨编辑潘灿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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