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江苏浙江协作摸清188条跨界河流,22条段界河将协同整治
摘要: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水违法案件920余件,处罚金额1.95亿元。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行政区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记者获悉,执法检查报告将于6月底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据介绍,2018年,全市259个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6.7%,较2017年上升17.6个百分点。259个断面中233个实现达标,达标比例为90%,完成年度目标。劣Ⅴ类断面占7.0%,较2017年下降11.1个百分点。其中,20个国考断面全部实现水质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0.0%,无劣Ⅴ类水体,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8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要求。全年,全市河道整治工作持续推进,3158条段河道消除黑臭,实现2018年底全面消除黑臭的目标,全市河湖劣V类水体比例从38.7%下降至18%。
水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强。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水违法案件920余件,处罚金额1.95亿元;全年向公安部门移送行政拘留2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长三角区域环保协作进入新阶段,联合开展水源地跨界应急处置演练和三省一市水源地执法互督互学;沪苏浙协作摸清了188条跨界河流情况,推动22条段界河协同整治。
“虽然上海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河道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但这仅仅是阶段性成果。”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晓涛表示,由于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中小河道水质状况还不稳定,即使经整治并消除黑臭的河道,水质还是存在时好时差的现象,离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
目前,本市已全面建立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全市4.3万条河道、41个湖泊,5043条(个)其它河湖共设立7787名河长。
刘晓涛表示,尽管上海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河长巡河、治河工作有序开展,但也发现,个别河长履职还不完全到位,存在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部分整治后河道水质存在反复,河长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压实责任。
此外,城乡面源污染对水环境持续改善构成严重威胁。刘晓涛表示,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尚中推进之中,市政泵站雨天放江尚未根治,中心城部分河道“逢雨即黑”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农业面源污染仍然是影响乡村河道水质提升的主要因素,面源污染治理和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石清表示,将深化完善河湖长制。一方面,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考核,科学评判河长治水成效,推动河长从“有名”到“有实”。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河长治水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对水质持续不达标的问题河道及其河长进行曝光,运用媒体及舆论监督推动河长履职。另一方面,强化督查督办,推动河长履职。督节点、督难点、督整改,推动各方面直面问题、立行整改。同时,加强对河长的教育培训,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开发河长制工作平台,不断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助力河长治水。
“本市将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朱石清说,以“苏四期”工程为引领,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水行动”、“净水行动”、“绿农行动”等专项行动计划,加快提升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能力,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工程,继续推动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打好雨污混接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市政、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商户雨污混接改造,开展市政泵站放江管理;深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表示,此次执法检查将围绕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法定责任落实情况、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企业防治污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的难点、短板开展检查。并受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法律实施情况同步进行独立评估,并于6月中旬前提交评估报告。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王海燕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曹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