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我市今年将重点打好六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今年以来,坚持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降尘量为重点,以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攻方向,我市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吹响了“蓝天保卫战”的号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环境短板,针对阶段性污染特点,今年我市将坚决打赢6大攻坚战。
攻坚战一:降尘污染防治
按照《太原市降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我市将紧紧围绕工地扬尘整治、裸露地面整治、城乡接合部及通往渣土场道路整治、渣土消纳场整治、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全城大清洗和工业扬尘整治,开展降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攻坚战二:散煤污染治理
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改造,10月底前完成改造3万户,全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为削减燃煤污染,我市还将推进燃煤锅炉深度治理。10月1日前,7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7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现全市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清零。
在区域污染管控方面,结合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我市将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的地区,纳入“禁煤区”范围,实施联片管控。同时,进一步加大“禁煤区”内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取缔力度,提升清洁供暖保障水平,确保清洁供暖效果,坚决杜绝散煤复烧,巩固“禁煤区”建设成果。
在市场管控方面,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民用散煤。我市提出,2019年底前,对民用散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以上,全年抽检覆盖率100%。依法查处销售劣质煤的单位和个人,集中清理、整顿、取缔不达标散煤供应渠道,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严禁洗煤厂煤泥、中煤进入民用市场。
攻坚战三:工业污染整治
在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的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幅削减污染排放总量。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太钢烧结项目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底前太钢、美锦两个钢铁企业排放总量下降50%。推进工业窑炉治理,对9大类389座工业窑炉实施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相关规定。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3执行,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
重点行业企业的无组织排放,将成为管控重点。同时,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厂内所有散状物料储存、输送及主要生产车间应密闭或封闭;实施清洁运输,大宗物料和产品主要通过铁路、管道、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等方式运输。
在焦化领域,至9月底,全市将开展焦化行业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治焦化行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问题,进一步压实县(市)生态环境监管责任,督促焦化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此外,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检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凡未领到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按无证排污停产;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的,要依法处罚。电力行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行业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不能稳定达标的坚决实施限产。
攻坚战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将围绕六项内容展开: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二是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三是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四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五是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六是大幅提升新能源车辆比例。
在严查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和移动加油车的同时,我市将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并倒查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来源。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方面,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备案制度。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建立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计划报备制度,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实施精准监管和动态管控,杜绝超标排放现象。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
为减少公路运输,我市今年将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并加大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投入,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2019年底,全市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20%。在车辆更新方面,大幅提升新能源车辆比例,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环卫车新能源车比例达到50%;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攻坚战五:臭氧污染防治
针对5月至9月臭氧污染突出的问题,我市重点强化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一是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应用低氮改造财政补贴政策,对嘉节燃气热电厂锅炉及市区200余台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排放浓度由150mg/m3降低到30mg/m3,大幅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二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禁止新改扩建涉高 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建筑、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 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统一执行国家 VOCs含量限值要求。开展涉 VOCs排放企业综合治理情况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开展重点行业工业企业 VOCs治理。
三是加强中度污染管控。按照《太原市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管控方案》要求,对尚未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气进行强力管控,督促工业企业结合实际,坚决履行社会责任,科学组织生产,优化减排方案。在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发生时,尽可能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具有油污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积极引进市场化机制,全面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努力实现实时监控。
攻坚战六:秋冬防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按照国家要求,全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确保秋冬防考核目标顺利完成。主要措施包括: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促企业“一厂一策”限停产措施落实到位等。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