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招募退休教师

日期:04-18
讲学退休教师教师

原标题:“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招募退休教师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徐静通讯员粤教宣)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从2019年起,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到农村学校讲学。

据悉,该讲学计划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实施学校为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及乡镇以下的农村学校。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广东省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部分条件要求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

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但一般不超过3学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各县(市、区)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省教育厅表示,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2万元/学年·人,其中:广东省欠发达地区的71个县(市、区),由省财政负担;其他地区由市、县自行负担。

此外,各县(市、区)要为银龄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对于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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