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绩溪:开展“拉网式”检查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该名教师在2017年5月7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按规定不应该给其发放当年13个月工资共计2305元,为何还是发放了呢?”近日,绩溪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听、走、看、查等多种方式,深入聚焦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留党察看期满恢复党员权利等事项,对2016年以来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据悉,此次检查主要瞄准2016年至2018年间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324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因村级支部开会不及时、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熟悉等因素,有16件案件的处分决定书宣布超期,最长的超过期限达三个月,另有1名受处分人员考核奖金发放存在疏漏。
“近年来,随着审查调查力度持续加大,有少数单位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上,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对于纪律处分执行中存在的“短板”,检查组将深入解剖分析,找准症结、分类施策,提出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整改建议,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尽快整改落实到位。
“纪律处分要想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有效执行。只有执行到位,才算真正打通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建立健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制度体系,探索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建立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设立动态台账,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抓实、抓细,杜绝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