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公积金1次

日期:04-04
公积金产权职工

原标题: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公积金1次

本报4月3日讯今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3月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答疑。

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按月对冲还款如何办理?

答: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在贷款还款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需同时冲抵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答:网点办理提取的流程: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网上办理提取的流程:职工登录官网网上业务大厅(www.csgjj.com.cn)或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上传相关提取资料照片、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关于各类提取所需提供的资料,职工可登录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还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记者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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