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车让人”遇现实困惑
法治周末记者马金顺
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使“车让人”这一做法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去年6月22日,西安市民赵女士因驾车在太白南路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赵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这一处罚。她称,当时路边3人并非过马路,而是在路口拦出租车,因出租车已载客未停,自己的车就跟着过去了,因此被监控拍下。
之后,赵女士将处罚自己的交警曲江大队起诉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近日以交警曲江大队对赵女士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其撤销前述处罚决定书。
有司机明确表示,“车让人”初衷是好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也遇到了一些困惑。
“目前执法实践中,对于‘车让人’,大部分地方还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即一味地强调‘车让人’,并没有做到合理区分,从而让‘车让人’成为个别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保护伞。”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用扣分罚款来推进“车让人”
在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大街与北大街交叉口,人流、车流密集,交警部门在该路口安装了人脸识别抓拍系统,非机动车和行人过马路时闯红灯,会直接被“曝光”。
3月21日17:00左右,法治周末记者在该十字路口看到,由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流量比较大,除了执勤交警在现场指挥外,还有交通引导员在引导行人安全过马路。
正在执勤的交通引导员向记者介绍:“以前司机转弯的时候不太会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而现在大多数司机非常自觉地让行人先走,有时候也会看到行人主动让车先行。”
一位路过此处的市民也表示,政府推出“车让人”的做法,方便了行人出行,保障了行人的安全,而作为行人,也应该积极配合,遇到礼让车辆,快速通行。
2012年,西安本地一家媒体曾就西安车不让人的现象进行了报道,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借鉴上海、杭州等城市的做法,向全市主干道推广“车让人”地面文字。
5年后,西安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00万辆,路上的车更多了,出行问题也更加严峻。
西安市文明办下发《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并联合市交警支队向全市发出倡议,号召驾驶员和市民积极参与“车让人”活动。
然而,“车让人”活动推行20天之后,据统计,发现约有一万余例机动车不让行人的行为。紧接着,西安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车不让人”将会被罚款100元,记3分。用扣分罚款这种硬性措施,持续推进“车让人”。
司机们的困惑
司机唐师傅曾碰上过一位闯红灯过马路的老太太,他提醒对方“注意安全”时,老太太却生气地说:“我这么大年龄了,什么事没经历过,还需要你来提醒?”
西安车主孙先生也向记者讲述了其所亲眼目睹的一幕:“一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当司机鸣笛催其快速通过时,行人反而质问‘你不知道西安车让人吗?’”
虽然自正式推行“车让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拥护,西安市的交通状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在司机们看来,目前仍有值得完善的地方。
“司机现在都有礼让行人的意识,但是行人的素质也有待提高。”一名出租车司机表示,有些地方红绿灯不太明显或者没有设置红绿灯,经常会遇到个别行人闯红灯,遇到礼让车辆时慢悠悠地通过等情形,当车流量大时极易造成车辆拥堵。
西安市未央区北辰大道与浐灞大道十字路口,附近有学校,近期正值施工,交通路况也较为复杂,人流、车流量较大。3月19日傍晚,记者在此处观察了10分钟,发现有3例电动车、6位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另外,记者观察中还发现在机动车直行红灯、左转绿灯的情况下,不少行人或非机动车会试图强行横穿马路,让本就排队等待时间较长的左转车辆更难以顺利通过。
司机杨师傅认为,“车让人”是好事,“但是一会儿一个,一会儿一个,等得司机有时也很恼火”。他指着面前一个闯红灯的行人无奈地说:“你看这种情况,我们还是得让。”
同时,司机唐师傅也提出了一些困惑,比如行人站在斑马线附近,车让不让?如果行人站在人行道边上没有行走,机动车是不是一定要等着不能过?
“实践中,该政策引起较多争议的还是行人闯红灯的问题,比如在行人闯红灯的情况下,机动车如何做到礼让行人以及行人如何被处罚等问题。”王有银称。
严格执法是关键
其实去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已经有所规范,其中明确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乱穿马路”等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西安交警部门针对西安一些车流、人流密集的路口,安装了人脸识别抓拍系统,直接曝光闯红灯的非机动车和行人。
据在西华门十字路口执勤的交警介绍,对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行人,除了直接在显示屏曝光违法人员照片与身份信息外,还会批评教育。目前,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规的现象已经明显好转。
近日,西安交警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表示,目前依然有一些驾驶员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问题也亟需加以治理。此前西安市公安局也专门针对机动车如何让行作出解读。
但在司机唐师傅看来,对行人的处罚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仍会有行人目中无车,忽视红绿灯,集齐一些人一起闯红灯过马路。
因此,有观点认为,针对“车让人”中一些非常规的细节,比如人在斑马线边站着,不知是要过马路还是等车,司机该如何处理等,相关部门应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供司机参考。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机动车礼让行人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关键是要严格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车让人’这种说法本身就不准确——走路的是人,开车的就不是人了吗?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确实需要机动车礼让行人,这是特殊情况,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从交通事故发生的碰撞几率和损害后果来评判的,机动车一方由于质量大,速度快,对人造成的损害会更大,所以要求机动车一方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而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以人为本,就应该车让人’。”张柱庭解释说。
“各地制定实施‘车让人’的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是,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交通法规范。交通法中已经规定的,严格依法执行,没有必要重新订立所谓的新规,更要注意避免与交通法规范不一致或者相违背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