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水利厅原厅长付万惠被提起公诉

日期:03-29
内蒙古付万惠鄂尔多斯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付万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付万惠(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付万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付万惠在先后担任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鄂尔多斯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锡林郭勒盟委委员、副盟长、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付万惠简历

付万惠,男,蒙古族,1960年2月出生,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5年9月-1999年2月,包头市郊区政府副区长;

1999年2月-2001年4月,包头市建设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2001年4月-2003年8月,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市燃气总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2003年8月-2004年12月,鄂尔多斯市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4年12月-2006年10月,鄂尔多斯市长助理、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年10月-2006年11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年11月-2007年12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7年12月-2011年8月,鄂尔多斯市副市长;

2011年8月-2012年3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2年3月-2014年8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4年8月-2015年4月,锡林郭勒盟委委员、盟行政公署常务副盟长;

2015年4月-2017年6月,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盟行政公署党组书记、盟长;

2017年6月-2017年7月,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

2017年7月,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05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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