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副市长坠楼当天,自首了
山东德州原副市长黄金忠在获刑近3年后,其犯罪细节近日由中国裁判文书网曝光。“政事儿”注意到,黄金忠被查前曾坠楼。
黄金忠出生于1956年6月,他曾长期在临邑县任职,2001年后任县级市禹城市长、市委书记,2010年任德城区委书记,同年出任德州市副市长。
2015年4月28,德州市官方发布通告:4月26日上午,德州市政府副市长黄金忠在行政中心综合楼10楼走廊跌入9楼天井平台摔伤,目前正在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有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2015年6月17日,黄金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撤销德州市副市长职务。几天后,他被“双开”。通报称,黄金忠违反组织纪律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与他人通奸。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2016年6月,黄金忠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在济南市中院受审。此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披露了黄金忠当天的活动及更多犯罪细节。
判决书称,2015年4月26日,黄金忠主动找到德州市委主要领导,提出向组织交代自己违法、违纪问题,同年5月8日,山东省纪委对其立案调查,黄金忠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贪污、受贿犯罪事实。
也就是说,在坠楼当天,黄金忠主动投案自首了。
济南市检察院指控黄金忠涉嫌贪污罪共有5宗犯罪事实。其中包括在2006年12月黄金忠利用担任禹城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安排时任禹城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陈法军套取公款11.56万元,为其子黄斌购买轿车一辆。
此外,济南市检察院指控他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有10宗。其中包括: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黄金忠利用担任禹城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应时任禹城市副市长王某丁的请托,为王某丁在工作交流、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2005年12月,收受王某丁所送禹城市洛北花园小区三区7号楼301室房产一套,价值24万元。
检方指控,黄金忠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房产,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事项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黄金忠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贪污和受贿的犯罪事实,黄金忠均表示“没有异议”。其辩护律师提出,黄金忠收受王某丁所送价值24万元房产,因王某丁事先明确告知黄金忠系用套取的公款支付房款,该房产应以贪污罪论处。此外,黄金忠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并退缴全部赃款及违法所得,要求对其从轻处罚。
济南市中院经审理查明,黄金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3221784.06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财物共计120.72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贪污罪成立。但起诉指控黄金忠收受王某丁所送房产一套构成受贿罪定性不当,应予纠正。对黄金忠犯受贿罪、贪污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
黄金忠受贿犯罪中有1720553.36元系索贿,依法从重处罚,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案发后赃款全部退交,认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上述法定、酌定从重、从轻量刑情节,对受贿罪予以减轻处罚,对其犯贪污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的要求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2016年12月,黄金忠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济南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其涉案财务也被处理。
“政事儿”注意到,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黄金忠当庭表示认罪,含泪忏悔说,“我1990年当了副县长,老母亲嘱咐我,一定要记住两件事,一个别贪钱,第二别搞女人。老母亲苦口婆心地跟我讲,恰恰在这两个问题上,我犯了罪,跌了跟头,这是我人生的悲剧。”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