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副部去世,享年59岁
据海南日报消息,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李富林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9年3月23日17时5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59岁。
据公开资料,李富林生于1960年1月,山西灵丘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
李富林是一名“老公安”,早年一直在家乡山西省工作,1980年从山西省政法干部学校毕业后进入山西省公安厅,先后任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晋城市公安局局长,晋城市委常委、副市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2年6月,李富林离开山西,调任海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2015年5月升任副省长,继续兼任省公安厅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
2017年2月,他转任海南省政协副主席,不足一年时间,于2018年1月海南两会换届时卸任,时年58岁。
李富林简历
李富林,男,1960年1月出生,汉族,山西灵丘人,大专学历,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
1978年9月至1980年8月在山西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中专班学习;
1980年8月至1986年9月任山西省公安厅干部;
1986年9月至1989年1月任山西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89年1月至1990年6月任山西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0年6月至1991年1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1年1月至1993年4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朔城分局局长;
1993年4月至1994年4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4年4月至1996年5月任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6年5月至1997年2月任山西省晋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7年2月至2001年5月任山西省晋城市副市长;
2001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山西省晋城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9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党委委员;
2009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负责常务工作,正厅级);
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负责常务工作),省综治办主任;
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任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任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海南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海南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协副主席候选人,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海南省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任海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