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通报三起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保持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近期,东方市纪委通报三起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市工科信局原局长卢杰等4人在节能监察执法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执法不严问题。2015年3月,市工科信局副局长关义周、节能监察执法科员郭浩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全市19家烧结类砖厂违规生产粘土实心砖和页岩实心砖问题以整改通知代替行政处罚,导致19家砖厂违规行为迟迟未得到制止。2017年8月、2018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巡视先后督促整改,但市工科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杰,副局长赵建成没有组织力量及时查处砖厂违规生产问题,导致环保督察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卢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关义周、赵建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郭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原市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名等5人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对砖厂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问题。2015年3月,时任市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名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全市19家砖厂未安装喷洒设施、监测平台和检测设备等问题查处不力,导致以上问题长期存在。2015年12月,时任市环保局局长符昌明、时任副局长唐统辉、时任生态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王唐荣均未正确履行职责,对上述违法行为没有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巡视先后于2017年8月、2018年11月将上述问题向市环保局反馈后,市环保局局长王兴壮、唐统辉、陈名仍未组织力量对上述问题进行依法处置,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符昌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唐统辉、王唐荣、陈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王兴壮被诫勉谈话。
三、市华侨经济区工委书记王家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卢大炬对砖厂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整治不力问题。2015年7月,时任林业局局长王家宁、时任林业局副局长卢大炬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安排林业执法人员对全市16家砖厂涉及非法占用林业用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导致砖厂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直至2018年11月省委巡视组反馈后才依法处置,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卢大炬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王家宁被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有的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环保问题简单以开“罚单”、下发“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敷衍应付,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有的缺乏政治敏锐性,对巡视整改任务不重视、不落实,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入反思警醒,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在生态环保领域整改工作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找准问题症结,坚决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生态环保领域,持续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实生态环保领域整改督查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推动东方生态环保领域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东方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