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结合工作实践 增强业务本领
3月12日,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召开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并结合办案工作实际进行集中研讨、深入交流。
会上,云丹加措同志讲解了在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及工作流程,提出了在调取主体身份信息时要注意的几点事项,明确了撰写初核方案、初核报告、立案审查报告和审查调查报告的重点要求以及谈话笔录和调查取证的方法步骤,强调了谈话中应当注意的技巧等。多吉次仁同志结合赴成都取证工作情况,介绍了在外调取证过程中赴银行、医院等地取证时的流程和有关事项。赵铭哲同志结合实际案例,对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作了相应补充,讲解了受处分对象在受处分期间,因处分类别的不同对其在评职评次、年度推优等方面带来的影响。
会议强调,一要注意规范办案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手续,提前掌握取证调证的主要内容及详细情况,做到工作手续勿缺勿漏,一步到位,尽量避免反复取证调查,影响办案效率。二要正确对待涉案对象,在调查取证、谈话函询时要注意言谈举止,做到态度端正,不卑不亢,树立好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三要履行好办案过程中的安全手续,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操作规范(试行)》要求,提前做好谈话准备工作,规范开展谈话函询、核实性谈话工作,并及时落实好谈话结束后的相应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涉案人员及办案人员的自身安全和办案安全等,把依纪依规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理念和要求贯穿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的全过程。(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责任编辑 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