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见义勇为无责案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日期:03-11
逃逸者交通肇事法治

原标题: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见义勇为无责案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3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办的“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我省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见义勇为无责案榜上有名。

2017年1月,张某驾驶摩托车与他人追尾相撞,被撞者受伤倒地昏迷,张某倒地后起身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驾车途经肇事现场的朱振彪发现后随即追赶。张某翻越铁路护栏,自行走上两铁轨中间,被火车撞击死亡。张某的亲人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朱振彪赔偿60余万元。

滦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振彪作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予支持和鼓励;张某的死亡结果与朱振彪的追赶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遂于2018年2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之后,张某的亲人提起上诉,随后又申请撤诉,法院作出了准许撤诉的终审裁定。

“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还有: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再审宣告无罪案、郑州医生电梯劝阻吸烟无责案、孙政才受贿案、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许水云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迪奥尔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江苏省人民政府首次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刘永添等54人涉黑团伙犯罪案、北京顺义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致残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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