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红林:利益割舍难、土地处置难等致“僵尸企业”出清难

日期:03-09
葛红林僵尸土地

原标题:葛红林:利益割舍难、土地处置难等致“僵尸企业”出清难

新京报讯(记者 侯润芳) 3月9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常委、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葛红林在发言中表示,利益割舍难、土地处置难、职工安置难等“三难”是“僵尸企业”无法快速出清的主要障碍,急需清除。

葛红林在会上发言 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

葛红林说,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进展,但效果还不够理想。究其原因,突出存在“三难”:

一是利益割舍难。“僵尸企业”及其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股东、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往往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给处置“僵尸企业”带来阻力。

二是土地处置难。“僵尸企业”留下的有效资产大多为价值不高的工业用地和国有划拨用地。虽然通过变性开放,升值部分可以用于弥补处置成本,但有的地方政府因为经济下行、财政困难无力收储,或者担心流拍增加地方债务。此外,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没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和能力,造成土地开发使用难。

三是职工安置难。民企“僵尸企业”人员可以按照市场化方式安置,但国企“僵尸企业”职工转换身份成本高,企业难以筹措,加之处置过程中地方政府“少裁员、保稳定”的要求,企业领导普遍有畏难情绪,实施难度较大,有的能拖就拖。

针对上述问题,葛红林提了四条建议:

一是国务院成立“僵尸企业”督导组。建议国务院授权工信部或者国务院国资委,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成立“僵尸企业”处置督导组,针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化解矛盾,确保工作不拖拉,不走样。

二是支持地方政府设立“僵尸企业”土地收储专项资金。鉴于城市建设用地的稀缺性和升值空间,可以考虑时间换空间。支持省、市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僵尸企业”的土地收储,专项专用,不纳入地方政府的负债率考核。

三是全国社保基金给予“僵尸企业”职工安置经费支持。社保基金可按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同等比例,给予补充资金支持,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对社保缴费的减免力度,在处置“僵尸企业”期间,给予单位社保缴费50%的减免;完成员工安置和再就业的,全额返还上一年事业保险缴费。

新京报记者 侯润芳 摄影 陶冉

编辑 陈径舟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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