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我国成为“科学狂人”或投机之徒的试验福地!高小玫委员建议,加大科技伦理监管

日期:03-07
伦理高小玫福地

原标题:警惕我国成为“科学狂人”或投机之徒的试验福地!高小玫委员建议,加大科技伦理监管

摘要:“科技伦理,从来都是科学界高度警惕、极为审慎、严格控制的问题。”

去年11月广东发生“基因编辑婴儿事件”震惊全球,遭到科学界严厉质疑和谴责。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市委主委高小玫说:“此事件让我们看到科技的‘魔鬼之面’已然现身,我国对科技伦理的重视刻不容缓。”

“科技伦理,从来都是科学界高度警惕、极为审慎、严格控制的问题。”高小玫介绍,有关发达国家对涉科技伦理的违规行为是施以重罚,如法国《生命伦理法》最高可处20年以下有期徒刑,日本2002年的《规范基因技术法》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单处或并处1000万日元以下罚金。“科学狂人或投机之徒,必会各处寻觅‘松懈之地’规避监管进行不法不伦的研究试验。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国科技伦理监管意识薄弱,水平不高。”

高小玫认为,我国科技伦理监管,首先是相关法规规制不足。“除了最新2016年国家卫计委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其他相关文件都是上世纪90年代出台的,显然无法适应技术的迅猛发展。”她说,现有法规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过于原则,如“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或“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依法给予处分”,难称有力。对涉及科技伦理的审查规制不足,导致了相关审查及执法的效果不佳。

“其次是在各环节的伦理监管缺失。”高小玫说,在科研项目方面,比如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核注册主要由研究人员自行完成,缺乏相应监管。科研项目存在“重申报立项,轻过程管理”的情况,研究过程中是否会触发严重伦理风险无从得知。而主要承担科技伦理审查任务的伦理委员会,是各单位自己组建,普遍存在成员素质和审查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相应资质审核评级,难保对前沿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的权威性,致科研项目的全链条都有伦理审查漏洞。

高小玫说,在商业化应用方面,“基因编辑胎儿”、“疟疾治疗癌症”这类技术都不是我国首创,此类逾越伦理底线的试验没有在科研提出人的国家发生就已经说明了问题。从媒体披露的信息得知,“基因编辑胎儿”、“疟疾治疗癌症”事件的背后都有国外资助和技术参与。我国科技伦理监管及相关科技管理程序失之宽松,已成为“监管松懈”之地被人利用。

此外,高小玫认为,我国全社会的科技伦理意识还比较薄弱。科研项目的决策,并不重视人文背景人员的参与。“科学探索脱离道德、哲学、人文考量,将会无约束地裸奔,我国的人文教育需要认真反思。”

“必须高度警惕我国成为投机者的试验福地,稍有不慎,便会遭受无妄之灾。”高小玫建议,要建立完善我国科技伦理管理制度。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或关系人类命运的科学探索研究,应采取高度审慎态度,降低容忍风险的底线。

“采取科技伦理分级管理,规范伦理委员会建设,完善认证评级制度,并探索建立更权威有力的国家咨询机构;对如人体试验招募、基因编辑胚胎受孕等研究,予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同时提高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确保严格管理。”高小玫说。

她同时建议,加大相关技术商业化的风险管理。“严格中试准入,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管理前沿技术研发的国际合作,扎牢我国风险防范、伦理安全的篱笆,不留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国际科学界的交流沟通合作,协同维护科技发展的伦理共识。

“长远计,我国人文教育必须加强。”高小玫说,科学研究和科技发展相关的所有人员,需要针对性进行人文教育补课,刻划其内心的科技伦理底线,锚定科技人本价值观。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张骏题图来源:张海峰 摄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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