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一年受理预付费服务纠纷213件 管理混乱占比高

日期:03-06
预付费中院比高

原标题:三中院一年受理预付费服务纠纷213件 管理混乱占比高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美容、健身、旅游等行业存在的预付费纠纷常常见诸报端。今天,北京市三中院通报2018年度审理的此类民事案件调研结果,一年中,该院共受理并审结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16件,其中,涉及预付费服务纠纷案件213件,占全部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98.6%。

无资质“硬发卡”问题显著

据三中院介绍,涉及预付费的服务类型包括教育培训、健身、美容养生、邮寄以及搬家服务等各个方面。其中,教育培训服务合同案件数量最多,占比44.4%。从涉诉金额看,预付费服务合同案件的标的额均较高,预付卡金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在产生的纠纷中,消费者的诉讼请求主要集中在要求解除服务合同、退还剩余预付费用、支付惩罚性赔偿等方面;其中,法院判决支持解除合同、退还费用的案件198件,支持惩罚性赔偿案件6件。

据三中院民三庭庭长侯军介绍,纠纷中,服务提供方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服务机构缺乏资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比如洗衣店不具备发卡资质还给消费者办卡储值,美容养生会所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却提供水光针、超声刀等医疗美容服务;还有一些婴幼儿教育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并不具备幼师资格证等相应资质等,上述问题导致消费者在订立合同之初所期待的服务质量及服务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无效

侯军介绍,预付费管理混乱,资金安全缺乏保护。此类案件共107件,占比49.5%。经营者预先收取的费用本应用于支付场地、师资、管理、设备等各项服务成本,但实践中,经营者对预付费的收取和管理较为混乱,资金监管严重缺乏,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如有的健身会所在建成或营业之前,即以打折、返款等方式广泛吸收会员,收取会费后未能如期开业,导致大量会员纷纷起诉要求退费。”

服务中,消费者则发现退卡转卡门槛重重。此类案件共 157件,占比72.7%。经营者多以“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为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退费请求,或在转让预付卡时收取高额的更名费、转卡费、停卡费等附加费用使消费者打消转卡念头。预存卡中不乏存在“霸王条款”等风险。对此,法官表示,在预付费消费实践中,经营者常在预付卡上注明或者合同中载明“本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最终解释权”属于合同中的兜底条款,实际上给了经营者一个无限大的责任推卸空间,根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定,该情形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应属无效。

法官建议,预付费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在消费中消费者需理性消费,重点关注对方服务能力,对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查,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经营者也应诚信履约,注重提升服务质量。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规范预付卡运行机制。

新京报记者刘洋编辑程磊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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