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代表:"扫黑"与"破伞"同步进行

日期:03-06
刘华江苏省检察机关

原标题:刘华代表:"扫黑"与"破伞"同步进行

正义网北京3月6日电(见习记者崔晓丽)“2018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对涉黑案件实现100%提前介入,对涉恶案件,检察机关选择有重点地介入,做好侦查引导和证据审查工作,及时监督纠正漏捕漏诉问题。”6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对该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

“江苏经济发达,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并不是世外桃源。”刘华告诉记者,从扫黑除恶斗争的情况看,江苏的黑恶势力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高利贷、操纵黄赌毒、插手经济纠纷、欺行霸市等领域,呈现出犯罪手段隐蔽化的特点。除了有大家比较容易理解的打打杀杀犯罪外,还有“软暴力”型黑恶犯罪,如滋扰纠缠被害人、言语威胁、用“套路贷”套牢被害人等。“对于这些案件,我们既坚持重拳出击,又严格依法办理。”刘华表示。

针对这种形势,江苏省检察院及时制定出台41条办案意见,并先后对审查“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三类重点犯罪出台具体的证据指引,确保精准打击。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指导。2018年,江苏省检察院对29件涉黑和50件涉恶案件进行了挂牌跟踪督办。

“把好审查批捕起诉关也很重要。”刘华介绍,2018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对涉黑案件实现了100%提前介入,对一些涉恶案件,检察机关有重点地介入,做好侦查引导和证据审查工作,及时监督纠正漏捕漏诉问题。

数据显示,2018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334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有效收集证据,依法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507人;提起公诉2549人;其中监督立案71人,追加逮捕106人,追加起诉37人。对不符合黑恶案件逮捕起诉认定标准的,依法不予认定735件,努力做到“一个也不放过,一个也不凑数”。

与此同时,江苏省检察机关深挖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做到“扫黑”与“破伞”同步进行。统计数字显示,2018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向监委、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31件,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8件24人。如徐州市检察院在审查孟庆地等人非法采矿、妨害公务案时,依法串并审查19起关联案件,挖出了长期充当“保护伞”的8名执法司法人员。

对专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江苏省检察机关重视调查研究。“对‘软暴力’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江苏省检察院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了一些地方出现的‘软暴力’型黑恶犯罪特征和方式方法,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批示肯定。 ”刘华介绍。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刘华表示,将以接受中央督导组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夯实工作责任,突出抓好“破网打伞”等重点难点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深水区、攻坚期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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