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水法院协助执结异地执行案
本网讯(通讯员成文丽)近日,文水县法院执行局协助原平市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异地执行案。
2015年8月,被执行人赵某向申请人某锅炉公司购买锅炉一台,约定价款9万元,申请人将锅炉交付赵某当天,赵某给付申请人4万元,并出具欠条,载明欠某锅炉公司锅炉款5万元,两天内再付2万元,安装调试后再付2万元,年底前付清剩余1万元。但被执行人赵某并未依约给付锅炉款,余款5万元一直拖欠。2017年5月,某锅炉公司将赵某及其配偶诉至原平市法院,该院判令赵某及其配偶偿还欠款5万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及其配偶仍然不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某锅炉公司向原平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依法向赵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赵某始终未作回应。因赵某系文水县人,异地寻找不便,网络财产查控效果也不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2019年1月,原平市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措施寻求突破,组织执行法官一行四人到文水县法院,与该院执行局取得联系。文水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李耀春了解案情后,迅速反应,布置摸排工作查找赵某线索,并派出两名执行干警协助执行,最终将赵某及其配偶强制传唤至文水县法院。在两家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天付清执行款。
原平市法院雷霆行动,文水县法院雷厉风行,只用了不到一天时间,这场异地执行联合行动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案件得到了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