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获市委书记肯定批示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对桂林市法院在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桂林两级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取得显著成效,值得肯定。望再接再厉,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再创佳绩,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这场攻坚战,为建设平安桂林、法治桂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桂林市中级法院党组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8年,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案件9件46人,41人被认定涉黑,判处重刑29人,重刑率70.73%;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件29人,恶势力团伙案件3件13人,判处重刑15人,重刑率35.71%。其中,审理公安部督办的李佳等3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纪委关注的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4个保护伞案,作为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保护伞典型案例集中宣判,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桂林“两个建成”目标、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下阶段,该院将认真落实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的批示精神,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确保案件得到公平有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