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流浪地球》盗版1元起售,专家:加快建知产惩罚性赔偿机制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当144家电影公司在春节档打得热火朝天时,谁也不曾料想这些热映电影的盗版资源已在线上以“1元起”的白菜价传播开来。
2月10日下午,国家版权局通过微博发布声明,将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保护优秀国产电影,对严重的侵权盗版分子,将移交公安部门采取刑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随后国家版权局还称,所有微博(私信、留言)、微信、邮件等渠道收到的侵权盗版举报线索,都会陆续整理并移交相关版权执法部门办理。
2月11日,《法制日报》记者针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采访。
具体分析平台是否担责,判断明知或应知是关键
2月8日晚,《流浪地球》的导演郭帆发布微博称,最近网络上有一些盗版现象出现,如有所发现或者有线索提供,欢迎私信并会集中处理相关问题。这句话,揭开了春节档盗版泛滥的实际情景。
而早在春节前,国家版权局就已发文公布2019年第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该名单包括大年初一上映的全部8部贺岁电影。
通知明确提出,各平台应对名单内院线电影资源的传播进行严格管控: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在影片上映期内不得提供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的网络服务商、电商网站及应用程序商店应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也正因如此,有评论直言,有的网络服务商、电商网站并没有把上述预警当一回事。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对记者称,网络平台上出现售卖盗版的链接,只能说明被盗版侵权的影片的公众关注度高,需求旺盛。至于网络平台是否履行了监管义务和责任,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棒子打死”。
那么,相关的网络交易平台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向记者介绍,目前主要是按照通知删除规则来判断,也就是说权利人,即相关影视剧的制片方发出侵权通知之后,平台如果不采取相应措施,则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删除,那么一般不承担责任。
“这是基本的规则,但也有例外。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或者其他的网络服务商,对于卖家或者是用户的侵权行为属于明知或应知的除外。”赵占领进一步解释说,其中的关键是判断网络平台上对卖家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明知或应知。
赵占领补充说,判断明知、应知有很多方法和标准,“其中一个标准就是,如果这部影视剧属于当下热播,尤其是国家版权局又发布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的作品,在这种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上还有卖家在售卖。这种侵权行为就属于应知的范围,卖家承担的是直接侵权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承担的是帮助侵权责任”。
“对于加入国家版权局预警保护机制的平台,有无按照承诺或要求,及时处理有关侵权内容或链接,是评估这些平台是否履行相应监管义务和责任的关键所在。而确定这些平台是否违反了相关要求,也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或材料。比如,相关平台没有按照要求将相关影片加入预警保护系统,设置相应的关键词屏蔽规则等。”李俊慧说,再比如,相关平台在接收权利人的通知后,有无按照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平台承诺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措施,是判断相应平台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或行政责任的关键所在。
至于是否构成犯罪,李俊慧向记者介绍,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平台采取的措施、花费的时间和取得的效果等多重因素,综合评估和判断。对于违反国家版权局相关管理要求的行为,平台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对于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比如接到侵权通知后,未及时删除、屏蔽侵权链接的行为,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则可能需要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严重的不排除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盗版现象屡禁不止,增强侵权处罚力度
根据相关媒体的调查,春节档上映的8部新片均已有盗版资源流出,并在大年初二就已在网络上泛滥,不少牟利者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以单片1元至5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盗版资源并非是现场盗录、较为模糊的枪版,而是高清版。按照片方保守估算,两天时间里单点链接平均观看次数就能达到2万至10万不等。
但今年春节档泛滥过快、质量过高的盗版现象,不同往常。有业内人士分析,这样大规模的盗版,背后应该是有专业团队在操作。
“高清画质内容的盗版内容外流,说明盗版源头不在用户,而是在影片放映或其他可能接触到高清画质的环节。因此,这需要加大院线内部版权保护管理措施,防范在院线放映等环节造成正版内容外泄。”李俊慧向记者分析。
近些年,很多国产电影都曾被盗版问题困扰,如2017年7月《战狼Ⅱ》上映后就遭遇了盗版,片方为此呼吁社会打击盗版,部分网站也主动响应,删除盗版链接。
为何此类事件屡屡上演?赵占领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有的网络平台对于卖家或者用户的侵权行为,采取默许甚至纵容的态度,因为对其平台用户的活跃度、交易量等各方面有帮助;另一方面,在客观上打击所有的盗版侵权有一定困难,因为发布商品的信息、链接等,不是先审后发的。平台在一般情况下有技术自动过滤机制等,但是关键词这种技术工具容易被规避。
李俊慧给出的原因则是,首先,有利可图是所有侵权盗版行为屡禁不止的关键诱因;其次,侵权盗版查处难度大是客观原因;最后,侵权盗版处罚力度不大,震慑效应不够也是重要原因。
也有业内人士向记者提出,之所以盗版现象如此猖獗,还在于国内监管部门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惩罚较弱。据业内人士介绍,在目前的相关规定下,即使泄露片源,赔偿金额也不过是合同原价的双倍,甚至更低。而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好莱坞,责任方公司或将面临破产。正因如此,虽然有针对盗版等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但因缺乏强制措施,基本上是无力的坊间评价。
不过,据赵占领介绍,针对盗版行为的行政处罚也不能说无力,目前最主要的问题在于,网上盗版侵权比较多,甚至泛滥,执法部门也很难;另一方面,作为权利人,要去维权,首先的选择就是立即制止侵权,这就要看网络服务商能不能给予及时有效的配合。如果要求侵权方去赔偿,就涉及到司法赔偿的标准,但相应标准在实践中普遍比较低,因为有两大块比较难证明,即实际损失和侵权所得。
“所以,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使用的都是法定赔偿,也就是法院根据具体的侵权情节、侵权时间长短、主观恶意程度、影响范围大小等,来酌情判定这种行为,赔偿并不会太高。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之间的赔偿金额比较普遍。但这对于被侵权者来说,就太低了。”赵占领说,违法成本肯定要提高,才能对盗版侵权行为产生有效的打击力度,“同时行政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司法行政也要提高赔偿的标准”。
加强人工巡查抽查。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截至目前,此次盗版资源究竟从何而出还处于调查过程中,但纵观盗版网站,一有新片上映,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是否正在热映,基本都可以同步找到种子资源。
据记者了解,目前贺岁档电影盗版资源的严重形势已引起国家电影局及国家版权局的注意,有关部门正在对盗版行为展开打击。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目前电影盗版产业链的成熟程度,和监管层的打击力度是否成正比?
“应该是有正向关系的,因为电影毕竟是文化创意产业。其中最核心的还是创意,有效鼓励原创者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打击盗版,所以说行政监管对版权保护的作用非常大。”赵占领说,“一方面,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加大对于盗版侵权的打击力度,除了要完善技术过滤机制,另外一个就是加强人工巡查或抽查;另外一方面,要提高信源投诉的处理效率,同时对于卖家和用户的盗版侵权行为,应进行严厉处罚。”
在李俊慧看来,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机制是当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向,针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防范和治理,既需要行政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也需要版权方拿起法律武器,借助司法手段实现权利救济,通过不断提高行政处罚和司法判赔力度,形成对侵权盗版内容打击治理的震慑效应,努力构成知识产权保护新秩序。
不过,对于此前有人提出的,目前的监管能力受限,更重要的解决措施仍在于观众的自觉抵制和举报的建议,赵占领给出了否定态度。他说:“这在短期内很难完全做到。因为它涉及到整个用户这个社会群体,公众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非一时半会儿能提高。从短期来看,还是要通过行政执法,通过打击进行司法保护等。”
“对于侵权盗版内容的治理打击,监管部门是职责所在,理所当然应当履职、尽责。而对于侵权盗版的打击治理,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比如,广大用户共同抵制侵权盗版下载;包括院线等在内的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手段,加大正版内容保护力度,避免高清画质的片源非法刻录等。”李俊慧建议,此外,从引导公众走进影院付费观影的角度考量,也需要逐步建立票价错峰打折优惠力度,让广大公众有机会用获取盗版内容的成本看到合法正当的正版内容。
来源:法制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