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传染病防控 各校须定期排查食品安全

日期:01-29
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

原标题:教育部:加强传染病防控,各校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排查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1月29日,记者获悉,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做好当前和2019年春季开学前后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结核病、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等传染病高发期。因此,教育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临近期末、寒假、春季开学前后,对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

《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发挥校医、保健教师作用,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学生得了流感,要主动隔离,不要到校上课,学校和教师做好补习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要通过布置寒假家庭体育作业,引导家长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户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确保每天2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预防和减缓近视,提高免疫力和身体抗病能力。

在新学期开学前,要对校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扫,春季学期开学后,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另外,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在学校食品安全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完善食品安全防控协同机制,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防控风险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和风险。

《通知》指出,坚持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报告制度。学校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时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严格加工制作、消毒清洗、留样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管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分区管理,严防食品交叉污染。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实行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饮水安全等。

新京报记者 冯琪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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