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限购城市可适度盘活历年废弃购车指标

日期:01-29
实施方案购车指标历年限购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限购城市可适度盘活历年废弃购车指标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综合司巡视员刘宇南在发布会上表示,2019年将以稳汽车消费来托住商品消费“大头”,鼓励限购城市优化机动车辆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可采取适度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等办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18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同比回落了1.2个百分点。如果扣除掉汽车类商品,按照相同口径计算的话,社零增速大概回落0.4个百分点。

“换言之,单汽车消费一项大概造成了0.8个百分点增速的落差。因此,我们要推动消费平稳增长,要设法稳住汽车消费这一大头,是有针对性的。” 刘宇南在发布会上指出,根据有关方面的测算,2018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是170辆左右,距离主要发达国家保有量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比如美国的千人保有量大概是在800辆左右,欧洲、日本大概在500-600辆左右。所以,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汽车消费潜力可以说是比较大的。

据了解,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有序推进老旧汽车的更新、报废更新,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同时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的限制范围。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增值税政策。鼓励限购城市优化机动车辆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可采取适度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等办法,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汽车消费需求。

刘宇南介绍,目前我国农村居民汽车的保有量是非常低的,广大农村地区居民出行很多还是依靠安全标准低的三轮汽车,甚至是一些没有合法登记的电动助力车。因此,这次《实施方案》也提出,促进农村汽车的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的补贴,这样来引导农村汽车消费的升级。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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