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以从严执纪促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日期:01-29
监督主体责任监察组

原标题:昌平:以从严执纪促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个别单位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过于简单,内容不够细化”、“部分‘三重一大’事项记录内容简单,未体现比价环节的研究讨论过程……”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对监督单位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后指出了一系列问题。

近日,按照区纪委区监委统一要求,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通过检查制度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业务合同、全程记实台账和工作手册等方式,对各监督单位2018年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查摆出问题31条。

“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我组。”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发出《工作建议书》,要求监督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党纪教育和廉政提醒。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责任清单,开展谈话提醒,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工作动态和廉洁自律情况;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酝酿阶段记录水平。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多个决策事项逐项研究讨论,原汁原味记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酝酿阶段的研究讨论过程;勇于责任担当,发挥维稳资金使用成效。加强对资金审批范围、使用情况、使用成效、工作措施等方面的把关和工作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下拨资金使用的监督。规范合同管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提高责任意识,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审查程序规范,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强化制度执行,深入反思、整改。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扎牢制度“笼子”,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孙启表示,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发现的问题客观、及时,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文/张璋井哲艳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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