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三大工程”助推执纪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日期:01-29
案件朝阳处分

原标题:朝阳:“三大工程”助推执纪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2018年,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共审结党纪政务案件335件,处分312人,将35件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较上一年同期有较大提升……这组数据的背后,是一年来,区纪委区监委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建设“三大工程”为抓手,助推执纪审理工作提质增效的过程。

把牢关口,构建“铁案”工程。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在案件量增加、工作节奏加快的情况下,对案件质量要求不放松,牢牢把握执纪审理“三十二字方针”,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一是建立承办人负责、初核组互审、室务会集体审议、室主任全面复核四级审核研究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守好质量底线。二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提高审查(调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引导审查(调查)部门进一步规范工作,梳理审理受理案卷中存在的不足,对其中的共性问题提出改进对策,并对案件受理、补证等规定进行细化完善;依托“业务大讲堂”,开展业务培训,加大以案代训力度,通过个案的具体指导或借调方式,强化基层业务水平。

规范出口,输送“成品”工程。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构建合作机制,努力使办案模式由“中途换车”变为“直通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检察院提前介入机制、监法咨询会商机制、监检法联席会议机制。与区法院研究起草《咨询会商会实施细则》,全年召开7次咨询会商会,3次联席会议,提请检察院提前介入6件次。对疑难复杂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就取证方向、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沟通,解决多个实践难题。2018年共向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6件,涉案26人均被提起公诉。

做好窗口,打造“精品”工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落实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落实处分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每个案件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向所在单位党委送达《处分执行事项清单》,要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后续支部党员教育、被处分人年度考核等工作。同时,开展被处分人回访教育工作,根据被处分人不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回访教育,提升执纪工作的“温度”。在办案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问题,为监督提供方向。针对全区农村地区集体企业土地、房屋出租领域普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制发监督建议。利用案例资源,推进以案促教工作,对影响较大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通报,2018年共对80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案件进行了网上曝光,警示全区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文/王凤祥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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