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全省使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4805万元
2018年,全省使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4805万元,其中报废旧机补贴资金1571万元,更新购机补贴资金3234万元;报废机具1332台,其中报废联合收割机1230台,报废拖拉机102台;受益农户1291户。报废机具数量创历史新高,超往年最高记录176台;比上年增加220台,增长20%。盐城、淮安、泰州、宿迁和扬州市报废更新机具数量分别超过140台,盐城市报废252台,居全省各设区市之首;全省实施报废更新补贴的县(市、区)由上年的60个增至64个,沭阳、阜宁和兴化县(市)报废更新机具数量分别超过100台,沭阳县报废125台,居全省各县(市、区)之首。
我省自2012年开始按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是减少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助力农业绿色发展的惠民实事。当前,农机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能够取得稳中有进、再创新高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
一是农机主管部门加大组织发动力度。2018年,在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就如何切实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一并部署,同步兑现。明确把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纳入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省、市、县、镇层层落实责任,并列为2018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召开全省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座谈会,各市农机主管部门交流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举措,对报废更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始终关注各市报废更新工作动态,不定期发布实施进度,及时解读政策规定,认真处理来信来访。
二是地方财政给予扶持。部分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出台农机报废更新扶持政策,增强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开展。兴化市安排100台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奖补资金计划,奖补金额为5000元/台。常熟市明确拖拉机报废后更新7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奖补20000元/台,共计50台;收割机报废后更新履带式自动卸粮收割机,奖补20000元/台,共计50台。常州市新北区对报废30马力以上中型拖拉机后购买70马力以上拖拉机,给予15000元/台补贴;报废联合收割机后购买带切碎喷洒装置的收割机,给予10000-30000元/台补贴;报废插秧机后购买乘坐式插秧机,给予15000元/台补贴;报废条播机后购买还田、播种、施肥一体化大型条播机,给予2000元/台补贴;报废秸秆还田机后新购秸秆还田机,给予2000元/台补贴。常州市武进区对购买70马力以上拖拉机,给予25000元/台补贴;报废联合收割机后购买带切碎喷洒装置的收割机,全喂入给予25000元/台补贴,半喂入给予30000元/台补贴;报废插秧机后购买柴油版乘坐式插秧机,给予18000元/台补贴。南京市对取得《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认定书》的两家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分别补贴10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