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新年首罚落地中航证券前员工“卖房炒股”遭罚
本报记者李维北京报道
导读
作为一种行业潜规则,证券从业者利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的现象并不鲜见。而该类案件的查处,或意味着证监执法工作正在更加具体、细化的展开,对此类违规行为“不留死角”。
新年的首个证监监管处罚落地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证监会网站获悉,证监会已于年初下发了2019年的首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赵敏)〔2019〕1号》(下称决定书),对前中航证券员工赵敏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采取了达60万元的处罚。
从决定书内容来看,赵敏在中航证券期间使用他人账户多次违规买卖股票,最终导致其迎来立案调查和处罚。
新年“首罚”详解
在2019年的这张首份罚单中,前中航证券员工赵敏违规买卖股票的案件事实浮出水面。
经证监会查明,赵敏2009年起在中航证券任职,而在此后长达八年的时间里,其先后任职中航证券上海营业部营销总监、资产管理分公司市场部渠道总监、中航证券资管业务部资管业务员。
令人意外的是,赵敏违规买卖股票的账户,居然出自于赵敏的父亲。
“这种情形比较少见,通常证券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也是要在公司合规部门内部备案的,一般很少会出现这种事。”一家上市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表示,“业内真的有自己做股票的,也是借用朋友、或者同学的账户,很少说直接拿自己父亲账户开户的。”
在其看来,利用直系亲属开设证券账户的行为如果没有第一时间被券商掌握,意味着券商的合规也存在一定瑕疵。
“遇到这种情况,公司往往会通知员工把自己和父母的账户注销。”前述营业部负责人表示,“如果这件事没有经过中航证券,最终通过证监会立案调查被查出,说明中航证券的合规也存在一定责任。”
调查发现,赵敏父亲赵某毅分别于2015年6月2日、2017年3月8日在东方证券、民族证券开设两个证券账户,而这些账户的实控人均为赵敏。
而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赵敏向其控制的上述两账户合计转账高达548.47万元开展股票交易,但最终以亏损告终。
“第一个账户的开户时间是在2015年6月份,当时正好是A股大幅震荡前最高点,可以说运气非常不好了。”一位接近中航证券人士坦言,“但是违规交易、内幕交易等监管查出是不以是否盈利为标准的,所以对当事人来说,这笔交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值得一提的是,赵敏及赵某毅在证监会的调查过程中,还一度存在不配合行为。
“我会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络赵敏本人及其父亲赵某毅,多次要求赵敏原工作单位中航证券、配偶竺某和其岳父母协助联络赵敏,要求民族证券营业部合规人员协助约谈赵某毅,但赵敏及赵某毅均未到案接受调查谈话,足以认定当事人赵敏拒不接受调查。”决定书指出。
而后,赵敏及其代理人还一度在听证会上申辩,称账户资金系赵某毅的卖房所得,卖房款达395万元。
但在证监会看来,虽然上述资金转入证券账户,但赵敏的工资卡亦有资金转入上述账户,且多重证据显示赵敏实际控制该账户。
例如,上述两个账户开户登记电话均为赵敏手机号,且涉案期间下单手机号、委托交易MAC地址与赵敏手机号、赵敏招商银行工资卡网银交易MAC地址高度重合。同时,赵某毅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开户预留手机号为赵敏手机号,且涉案期间赵某毅三方存管银行账户手机登录、网银登录与赵敏招商银行工资卡账户手机登录、网银登录地址高度重合。
而在多重证据的认定下,证监会最终决定对赵敏处以60万元的罚款。
高压执法或延续
值得一提的是,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往往伴随内幕交易,赵敏此前在资管部任职,也具有从事内幕交易的条件,但在该案中,赵敏并未受到内幕交易行为指控。
“这可能是因为比对相关交易重合度后,并没有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证据;而且赵敏是从业人员,一旦涉及内幕交易就有可能涉及到刑罚。”一位接近证监稽查的券商人士表示,“从疑罪从无的角度看,依照证据认定违规买卖股票是合理的。”
另据记者观察发现,今年首份罚单落地时间也较上一年落地得更早一些。2018年的首份罚单《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杜佳林)〔2018〕1号》的发文时间为当年1月11日;而2019年的发文时间则在1月2日;不过在1月21日,证监会网站才将这一处罚信息公布。
在业内人士看来,2019年的首张罚单针对的是业内中并不少见的证券人员买卖股票行为上,这可能意味着证监执法工作可能会进一步深化、细化,也将对该类潜规则形成震慑作用。
“这种事大家都知道违规,但很多人还是在做,像赵敏这样用自己直系亲属账户的情况可能不太多,所以调查取证也存在更大的难度。”上述券商人士表示,“但是这个案件的落地意味着此类活动已经被监管层所重视,也将对行业的这种乱象起到震慑作用。”
而伴随着首份处罚的落地,更多罚单或已在路上。1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日前已对6起内幕交易案件做出行政处罚。
“今年的证监执法工作仍然将延续此前的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对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强化打击力度。”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投行人士表示。“科创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即将落地,证监执法工作更是资本市场改革,提高资本市场法治化程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必要举措。”(作者微信:lw834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