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度立法工作总结会召开,潘新潮要求: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立法质量
制图/赖科宇
昨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2018年度立法工作总结会,部署2019年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强调,要充分认识立法工作在人大工作当中的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指导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总结会召开前,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了第十次会议,审议《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总结会上,潘新潮肯定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认为2018年立法工作成绩显著,来之不易。主要体现在,去年制定、颁布了3部地方性法规,完成了3件规章和23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63件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首次开展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清理工作,并培养了一支立法队伍、健全了立法机制,立法不易、拨冗不易、审批不易。
“2019年立法工作,要继续拼搏奋斗,再创佳绩。”潘新潮要求,要坚持“小切口、大纵深”的选题原则,要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专家提前介入,用好人大协商工作手段,及时跟进地方条例的实施情况,总结反思立法经验教训,进一步推进今后的立法工作。
针对当前立法工作的形势、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要求,要坚持党领导立法的原则,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要求,遵循“不抵触、立得住“小切口、大纵深”“有特色、可操作”等三个原则。接下来,将尝试采用分小组调研的方式,让法工委委员、专家、代表都作为小组成员实际参与到调研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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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东莞一年出台3部地方性法规,专家建议
立法专家靠前参与立法工作
去年是我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丰收年,一年内出台3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硕果累累。围绕如何做好2019年立法工作,有专家建议,立法专家适当靠前参与立法工作,并要注重立法后的信息反馈工作,做好地方法规评估检查和社会广泛认知工作,为后续立法工作不断提炼新的经验。
2018年东莞出台3部实体法
去年,东莞实体法立法实现“零”突破,先后出台了《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据悉,这是全省首次一个地级市一年内出台3部地方性法规,也是首次在同一次省人大常委会中表决通过2部实体法规。
同时,东莞立法队伍也不断壮大。去年,市人大增聘了5位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法学会合作成立了市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中心。
经过3年多的立法工作实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逐渐摸索并建立起一套立法工作制度。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两方面下功夫,实现了立法工作制度的“三个完善”,即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完善代表专业小组制度,完善立法基地参与立法制度。
呼吁立法专家靠前参与立法工作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2019年如何做好立法工作进行交流。
“东莞通过立法促进善治,做得很有特色、很有成效。”市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华南农业大学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教授王权典认为。
市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建议,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立法专家适当靠前参与立法工作,使得新一年度的立法计划更具有预见性。同时,希望通过每一次的立法进程,变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鲜活教育活动;做好地方法规评估检查和社会广泛认知工作,为后续立法工作不断提炼新的经验。
市立法基地主任、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教授强昌文认为,随着立法队伍的不断壮大,市立法基地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承担地方法规的起草工作。他建议,今后市人大法工委、市立法基地举办立法理论提升培训。(记者 潘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