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交出纪检监察工作“年终答卷”

日期:01-05
全州纪检监察腐败

原标题:楚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交出纪检监察工作“年终答卷”

2018年,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工作职责,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在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中,运用“五点工作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不认真、不到位的4个县进行点名通报问责,约谈县委主要领导并督促整改;紧盯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通报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典型问题12起。同时强化廉政教育,把2018年确定为“政治生态修复年”,制定《楚雄州“政治生态修复年”实施方案》和深刻汲取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腐败案件教训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在全州各级党组织中扎实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建成楚雄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州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制作“中国彝族古训文化”微动漫系列廉政文化作品,用彝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

紧盯热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年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978件,移交、督办839件,立案查处127件,处理175人,通报典型案例41批75件。综合运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扶贫领域群众诉求30332件,督促办结30302件,办结率99.9%。在全州103个乡镇、1100个村(社区)开展第二轮扶贫领域遵守纪律提醒谈话和承诺践诺行动,开展提醒谈话并签订承诺书16801人(次),162名干部主动说明问题182个。聘任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2368名,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6件192人,给予问责处理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0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受理核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1件,立案查处5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

直击痛点,坚决彻底整改巡视反馈问题。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去年年底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楚雄州开展巡视反馈30个具体问题整改的政治任务,以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基层党建巩固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四个年”活动为抓手,实行挂图作战、一周一报告、定期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坚决彻底全面抓好巡视整改。截至目前,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30个问题有26个实现预期整改目标、4个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结合实际开展集中专项整治24项,建立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制度24个、党的建设方面的制度18个、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制度18个,从根本上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此外,统筹开展对中央巡视“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5年省委巡视及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个。

攻克难点,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于2018年2月底前10县市监委全部挂牌成立。积极实施“纪检监察制度健全年”,制定实施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等15个制度,建立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20个派驻机构、联系指导69个中央、省驻楚单位及18个州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在牟定、禄丰2个县开展向乡镇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以及设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巡察机构改革,设立州巡察研究中心,成立7个专职巡察组。修订完善州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制定印发《楚雄州州、县市党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全年共巡察党组织225个,发现问题1977个,移交问题线索284条,提出意见建议960条。

破解弱点,全面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行动,先后举办“楚雄州、县、乡、村四级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楚雄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楚雄州乡镇纪委书记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实现全覆盖。同时,印发“楚雄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应邀外出授课管理办法”等22项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州纪委监委全体干部签订《2018年度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承诺书》。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全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7件,问责6人,对1名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李晓军 徐燕梅 普晓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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