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2人次

日期:01-04
腐败休宁人次

原标题:休宁: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2人次

休宁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监察职责,坚持以“六项纪律”为戒尺、以“问责条例”为准绳,整体把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取得了严管厚爱、治病救人新成效。2018年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3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09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71.5%,后三种形态占比分别为20.1%,占3.9%,占4.4%。

治本抓源,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县纪委案件管理室坚持在拓宽线索渠道上下功夫,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扩展到每个监察对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作用,以及巡视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利剑”和“探头”作用,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紧扣“六大纪律”认真分析研判并提交委问题线索排查领导小组会议研定,处置过程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了结、拟立案等五类方式进行。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505件,其中,拟立案143件、初步核实407件、谈话函询22件、了结332件,达到了严管厚爱的效果。

整体把握,综合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新要求,着眼于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心提醒、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纠错防偏,全年给予组织措施219人;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线索,特别是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扎实做好初步核实,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涉及违纪违法的妥善运用后三种形态进行处理,做到严管厚爱,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

从严从紧,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盯脱贫攻坚、民生、环保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一律从重惩处,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保持高压态势不变,充分发挥案件惩戒作用。2018年县纪委监委本级立案18件,使用留置措施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有力惩治了腐败,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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