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01-03
精神问题李敏中央八项规定

原标题:金华: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金华市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金华市商务局(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网络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兼)赵丛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赵丛林应管理服务对象金华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邀请,携妻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雪乡景区等地旅游,期间产生的住宿、就餐、门票、交通等费用共计15000余元由吴某安排支付。2018年12月,赵丛林被党纪立案,个人应负担费用予以追缴。

2、金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叶春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叶春成兼任金东区火车南站货场征迁指挥部总指挥期间,指挥部以重复餐补、高温补贴、交通补助、误工补贴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207700元,其本人领取了9900元。叶春成还违反廉洁纪律,无息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2018年12月,叶春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退缴。

3、兰溪市马涧镇鲍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卸风、村监会原主任鲍光明违规套取资金送礼、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黄卸风等人以青苗补偿费等名义虚开票据30810元,违规套取资金用于村集体走访开支。此外,黄卸风等人还以值班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5笔津补贴共计15200元,其中黄卸风领取5900元,鲍光明领取3400元。2018年10月,黄卸风、鲍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4、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李敏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8年5月15日晚,李敏邀请同事在东阳市内某餐馆聚餐,期间遇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项目工程承包方吴某,李敏要求吴某为其支付当晚餐费,吴某遂将其本人及李敏的餐费一并结算,共计费用1940元。餐后,李敏又暗示吴某安排其一行人到市内某KTV包厢娱乐。2018年12月,李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个人应付款项予以追缴。

5、义乌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家梁,民政救助管理站原站长王春峰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5月15日至18日,谢家梁、王春峰一行四人护送救助对象杨某某至湖南省怀化市后,擅自赴凤凰古城旅游2天,旅游费用720元在单位违规报销。2015年7月10日至13日,王春峰一行四人护送特殊群体黄某某至广东省广州市后,擅自赴广州市、东莞市旅游2天,旅游费用3736元在单位违规报销。2018年12月,谢家梁、王春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6、永康市古山镇大塘周村党支部书记周龙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2月10日,周龙祥召集村三委干部,商议2017年度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事宜。期间,周龙祥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便以村三委名义决定发放并确定发放标准。次日,周龙祥签字同意发放6名村干部2017年度误工补贴共计20500元。2018年12月,周龙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7、武义县温泉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何建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何建丰利用分管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政策处理等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17年春节前、2018年春节前先后收受了武义县建筑设计院原院长助理邵建丰赠送的1000元、2000元现金。2018年11月,何建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8、武义县大溪口乡溪岭脚村党支部原书记聂火林、村委会原主任潘火亮、村监会原主任潘方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三人在柳城红阳饭店、柳城新荷农家乐、武义老乡村饭店宴请相关人员。2017年上半年,三人通过虚增精品村建设工程中游步道挖机费用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5900元,用于支付上述宴请费用。2018年12月,聂火林、潘火亮、潘方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9、磐安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杨炉钢、原副院长周江通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8年,杨炉钢、周江通在分别担任磐安县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期间,采用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浙江某蓝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某飞贸易有限公司骨科耗材二次议价返还款共计67.82万元购买购物卡和高档烟酒,并用于相关部门走访。杨炉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于2018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2018年12月,周江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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