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闭幕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社会保险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17、18、19、20、21、22、23、24、2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7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胡晓犁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命武增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专题讲座,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了题为《改革开放4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的讲座。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29日下午主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会。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栗战书作了讲话。
栗战书说,坚决贯彻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顺利实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本次会议三分之一左右的议程同改革密切相关,涉及多个领域的改革事项和20多部法律。一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的两个总结报告,决定再次延长有关授权期限,初次审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二是审议通过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审议资源税法草案,听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情况报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三是全面修改公务员法,推动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完善;四是分别通过4个决定,对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有关规定进行修改,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和“放管服”、医疗保险制度等改革。
栗战书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大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把握主动,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推进“十三五”规划顺利收官。会议听取审议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依法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保障人体健康。
栗战书说,本次会议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方面安排了3项议程,听取审议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提出要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和多元化的社会筹资机制,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听取审议关于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出要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作出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强调要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会议听取审议了法工委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下一步要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捍卫社会主义法治尊严。
栗战书强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改革开放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安排,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履职尽责、开拓进取,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委员长会议2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草案,耕地占用税法草案,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社会保险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等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的决定草案等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情况的汇报等。
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等交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