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民住宅拟增加按人核算补偿安置面积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昨日,《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细则》明确,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可在区、市统筹平衡;进一步优化旧村改造成本核算,将改造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纳入成本;在现有村民住宅按“户、栋或现状基地面积”进行补偿安置的基础上,增加按人核算补偿安置面积的方式,先收购房屋后回购来实施改造。
《实施细则》加大对国有土地旧厂收益支持。提出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明确自行改造、协议出让的“三旧”用地按新规划用途市场评估价的70%补缴土地出让金;落实省“三旧”改造政策不高于60%收益返还的规定,适当提高政府收储项目出让分成比例和一次性补偿标准。
《实施细则》还推动事权下放,将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符合控规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按程序委托各区政府实施,将重点区域范围外的更新项目涉及控规调整的审批权依法按程序委托各区政府实施;允许城市更新项目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